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父债子偿”这一原则。
也就是说,子女在法律层面上无须为其父亲所负之债务承担任何形式的清偿责任,除非子女成功继承了其父亲的遗产。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同时继承父亲的债务,并且因此负有向债权人归还相应款项的义务。
若父亲尚在人世,且子女已具备独立的经济来源和个人财产,通常情况下,子女无需对父亲所欠之债承担强制性的还款义务。
然而,子女仍需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