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并不会自动解除。
若在双方已经明确的约定中,规定了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款项后,若另一方未按期履行义务,则视为自动
解除合同的具体期限,此时应按照该约定的期限执行。
然而,若合同中并未对此种情况做出明确规定,则出租方有权首先向
承租方发出催缴租金的通知,并给予其合理的时间来支付。
若在这一期间内,承租方仍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出租方便可向其发送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
当此份通知送达至承租方手中时,即刻生效,从而导致合同的正式解除。
《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
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