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门面房拆迀的赔偿项目主要涵盖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是前期筹备工作中的相关费用、暂停营业期间所需支付的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物资拆卸、包装、运输等环节所涉及到的各项成本,同时还包括对员工解聘补偿金等方面的支出;
其次,对于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业主,政府部门通常会给予相应的奖励费用,其中包括速迁费以及拆迁奖励费等多种形式;
最后,如果非居住性住宅房屋在拆迀过程中导致了停产停业现象的发生,政府同样会对此类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偿措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