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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欠钱不给怎样办

私人欠钱不给怎样办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5-11 18:05:11 已帮助21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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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欠钱不给怎样办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递交符合规定格式的起诉书,其受理费用根据原告的诉求金额决定,若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则对应的受理费用为人民币五十元;
而被告的住址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则是法院审理案件所必须掌握的重要线索。
只要具备了这些条件,法院便会予以受理。
然而,在此之前,建议您务必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工作,以便更好地支持自身的诉求。
在法院接受并立案之后,将会通过公告的形式通知被告前来应诉;
倘若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被告仍未现身,法院将对证据确凿且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进行缺席审判。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提出申请,法院亦可依法采取拍卖被告的债务或者财产来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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