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性正处于哺乳期时,是允许其与配偶办理离婚手续的。
在这段时期,无论夫妻选择何种方式,如达成协议离婚或女方以诉讼方式申请离婚,男方均无权主动提出离婚要求。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但凡女方尚在孕期、分娩后一年之内亦或是终止妊娠后六个月以内的时间段里,男方都被禁止提出离婚的请求;
然而,若此时此刻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者是当法院判断确实存在极其必要的理由来接受并处理男方的离婚请求,那么这一限制将不再适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