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过程中,部分平台会要求申请人先行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费用,以此制造虚假的银行流水图像,刻意营造出您已成功获取合同所规定的所有贷款金额的假象。
然后,他们会毫无根据地宣称您存在违约行为,并要求您立刻归还所谓的“虚高借款”。
以上行为均属于典型的“套路贷”模式,可能涉及到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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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