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方与他方产生了肢体冲突,结果导致对方身体受到伤害,在此情形下,为弥补损失通常需要支付的赔偿款项应涵盖以下多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部分,依据必须由医疗机构开具的收款凭证来予以确认;
其次是误工费,这部分费用的具体数额需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以及其收入水平来综合判断;
再者是交通费,这部分费用则需根据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治疗过程中所实际产生的费用来进行计算;
最后,还可能涉及到其他各类费用,每种费用都有相应的计算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