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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与逮捕的区别有哪些呢

拘留与逮捕的区别有哪些呢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5-11 14:20:34 已帮助20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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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与逮捕的区别有哪些呢
首先,两者所需具备的特定条件存在差异:
1.关于拘留之法定条件包括:
拘留之对象应为现行违法者或重大犯罪嫌疑人;
且在满足一定的法定紧急情况下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要素需同时具备方可实施拘留行为。
2.至于逮捕之法定条件则包括:
有确凿证据证实其涉及犯罪事实;
可能面临牢狱之灾的刑罚;
以及采用监视居住等措施仍无法有效防止社会危害性的发生,且有必要进行逮捕。
以上三项条件须同时满足方能实施逮捕行动。
其次,有权决定拘留及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构并不完全重合。
通常情况下,普通刑事案件的拘留与执行均由公安机关负责。
然而,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而言,若需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则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再由公安机关执行。
而有权决定逮捕的唯一机构便是人民检察院。
最后,拘留与逮捕所涉羁押期限亦有所区别:
拘留期间的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7日;
而逮捕之后的羁押期限则涵盖了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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