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前,若有一方提前支付房屋的首付款并将其登记为两位签约者的姓名,那么此房即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归属权属于两位夫妻。
若在婚姻破裂之时,夫妇二人心平气和地就该房产进行协商分割,但未能达成共识,此时便需要由当地的司法机构依据相关法规进行裁决。
倘若在法院的审判过程中,双方都对这套房产提出了所有权的要求并且愿意通过竞价来获取,那么该房产将会归属于出价较高的那位配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