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以奖代补政策,实际上就是将文化教育领域内行政专项费用的一部分以及奖励费用进行整合与统一管理,采用奖励形式予以分配运用的一种策略。
此外,该政策亦可引申至企业及厂商层面,意为如其在生产设施中实施了节能技术革新且已实际投放生产实践超过两年时间,进而获得明显的节能成效且为所在地域带来额外税收贡献者,便有权依照既定程序通过提交报告的形式向上层主管机关(省级单位、国家级机构等)申请节能资金方面的奖励或补贴。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
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