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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业主退房需求的表达方式为书写通知并邮寄或以传真或电话的方式提交至开发企业。
若因开发商违约事项引发退房,退房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开发商全权负担,包含有息抵押贷款、首期房款的储蓄收益以及购房所需缴纳的税费等费用;
若在购房合约中有明确提及关于退房补偿准则的条款,则按照合约规定行事。
然而,如果合约约定的补偿金额无法填补实际损失,业主有权请求额外补偿。
若由于付款方式无法达成共识或是贷款申请未能成功审批等非开发商原因引起的退房,开发商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业主请求退房之后,十五个自然日内开发商务必全面退还业主所支付的所有房款,同时负责办理业主与贷款银行之间解约或终止合同的所有相关手续。
在这些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之前,开发商有义务代业主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应付本金与利息费用。


3、商家需在收到业主退房通知后,立即将所有购房款项全部归还给业主,并保证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若无法顺利完成上述事项,从业主发出退房通知开始的第十六天起至业主收取完整房款之前,商家应依照总房价每天向业主支付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
因不能归责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最新修订: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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