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为多项医疗处置措施不当而引发了
意外事故,对于患者来说,合适的维权手段包括
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诉状中明确指出所有可能涉及到
医疗事故的
责任人作为共同被告。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两个或更多的人共同实施了对他人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行为,并且其中有一个人或几个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他人的伤害,那么我们就可以确定具体的
侵权者,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我们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者是谁,那么这些
行为人就要承担起
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
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
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
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