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此提醒您,如果有人以网络贷款名义向您收取所谓的"验资费用"、"保险费用"或者"押金"等各种费用,同时在操作过程中人为制造虚假的银行交易记录,企图使您误以为自己已经获得了全部的贷款资金,然后再无理地判断您违反了相关规定,并且要求您立刻偿还所谓的"虚高借款"的话,那么这很可能就是典型的"套路贷"手法。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行为有可能触犯到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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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