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建设的建筑物禁止进行销售交易活动。
然而,若买卖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且他们将违法建设的建筑物作为交易标的物所订立的买卖合同并未触犯到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符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原则,那么这样的合同通常是合法有效的。
倘若买方在购得违法建设的建筑物之后,由于卖方的原因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买方有权依据合同条款向卖方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