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第三责任保险包含了在被保险人因疏忽或失误导致第三方遭受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时,保险公司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对该第三方财产进行相应赔偿或者对其人身损害作出给付。
如果经保险公司明确表示同意,在此情况下,被保险人所产生的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将由保险公司全权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