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任何一方出现
婚外情问题都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
首先,这种情况可能导致夫妇之间的
离婚,并且在离婚过程中,无过失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
赔偿请求,包括物质损失补偿以及精神创伤
抚慰金等方面的索赔;
其次,如果涉及到严重
违法行为,例如介入他人家庭婚姻关系、包养第三者等,甚至可能导致承担
刑事责任,接受
刑事制裁。
具体来讲,有配偶者却又再次缔
结婚姻关系,或者明知对方已有合法配偶仍与其结婚的,将会面临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
除此之外,婚外情还可能引发其他一系列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
民事侵权精神
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