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著作财产权的转让时,双方必须签署书面合约以保证权益的明晰化。
该合同内容须包括以下核心要素:
首先,明确规定作品的全名及标题。
所选用的名称需确保其精准度与正确性。
其次,对所涉权利的类型、地域范围以及有效期做出详细说明。
第三,确定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即为转让方应收之利益报酬。
第四,明确约定支付转让费用的具体日期及方式。
支付转让费用乃受让方应尽之主要责任。
《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