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界定侵犯著作权罪,我们应依据如下原则来判断:
当有关人员在未获得著作人授权的情况下,抄袭或复制发行涉及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类型的作品,抑或是擅自出版了他人所独占专属出版权的书籍时,若他们在此过程中获取的非法收益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便可被判定为犯有侵犯著作权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