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销售劣质药物的行为中,若该行为对人类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那么责任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须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然而,若其产生的不良影响尤为严重,责任人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
对于那些明知所售卖的是劣质药物却仍然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药品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