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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逮捕前是否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

提请逮捕前是否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5-07 18:20:34 已帮助13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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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逮捕前是否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
在提出逮捕请求之前,相关部门必须首先对涉嫌违法人员施以相应的强制措施。
这其中,刑事拘留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手段。
通常情况下,这种拘留期限为三日;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也就是当申请批捕之时,拘留期限得以适当延长,至多可达到四天之久。
但是,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拘留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三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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