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资金不足以支撑法律诉讼程序,当事人可寻求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相应协助。
对于以下相关代理事宜,若当事人由于经济困境而无法委托代理,则有权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1)依照法律法规向国家请求赔偿;
(2)要求给予社会保险或最低生活保障等福利待遇;
(3)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
(4)要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益。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况,当事人也有权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首次询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因经济困难未能聘请律师;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案件移交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未能委托诉讼代理人;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未能委托诉讼代理人。
关于公民经济困难的衡量标准,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法律援助事业需求进行具体规定。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