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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需要哪些手续

征收土地需要哪些手续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5-07 09:30:04 已帮助12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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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需要哪些手续
为了获得合法的征地许可,必须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必须发布拟征地通知以告知当地居民相关事宜;
其次,要对潜在的拆迁区域进行地籍调查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登记确认工作;
再者,必须制定"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提交上级部门审批;
接下来,还需进行征用土地公告,以便广大市民了解相关信息;
然后是征地补偿登记环节,这一步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被拆迁户的利益;
最后,需要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同时根据公众反馈意见对相关方案进行修订和再次公告。
在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后,必须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到位,才能正式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将土地交付给相关单位或个人使用。
根据我国现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负责拟定具体的征收补偿方案,并上报至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收到该方案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并将其公之于众,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天。
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协同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参与。
方案的依据主要包括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过核实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方案的具体内容则涵盖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以及附着物补偿费等多个方面。
在方案拟定完毕之后,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将会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两级进行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该方案将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上报至市、县政府进行最终批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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