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一项重要原则,即在向当事人告知程序时,应确保告知其违法事实、缘由及相关法律依据的时间与随后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之间留有适当的间隔期。
该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能够充分地针对被传达的违法事实、缘由以及相关法律依据进行详细陈述并展开有力辩护。
此外,还需将处罚的具体类型和相应力度告知当事人,以赋予他们在对处罚结果表示不满时,有权行使其所拥有的陈述权和辩护权。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