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感情破裂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吗

感情破裂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吗

在遭受夫妻关系破裂之痛时,您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可持有的文件包括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户籍簿、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副本,前往被告实际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若被告实际居住地与其常驻地点并不一致的话,应由常驻地点的法院享有司法管辖权
当法院接收到起诉书并经过调解流程失败之后,审判员将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他们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将会做出离婚判决。
以下几种情况可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
(1)存在重婚行为或与他人长期稳定的同居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由于感情问题而分居两年以上;
(5)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新修订:2024-05-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