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不得转变成为婚姻伴侣间的共同财产。
而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是限定于在正式缔结连理之后至配偶一方离世或解除婚约为止的这段期间内,夫妇二人共同拥有的所有资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除非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否则在此期间内夫妻双方获得的任何财产,都将被视为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