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费用的金额设定,可依据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承受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准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调整。
具体而言:
首先,对于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抚养费用的支付比例通常以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为基础,同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上调或下降;
其次,在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抚养支出时,比例需相应增加,但需确保总支出不突破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最后,若面临特殊情况,例如失业、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下,抚养费用的确定亦应参照上述方法进行适当变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