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某些类型的合同是否具有效力时,需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若遭受合同拘束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被证实并不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话,那么这样的合同便可视作无效;
2、倘若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均做出了虚伪的意思表达,那么这种形式的合同也将自动失效;
此外,需要我们特别关注的是,3、如果合同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相冲突,尽管这个强制性的规定并不会直接导致合同自身失去效力,但是情况下这个冲突也会使得合同整体存疑;
最后,倘若合同内容与社会公共道德和良好风俗发生严重背离,依照相关规定,这类合同同样应当被界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