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的有效性划分,主要包含了有效、无效以及可撤销三个类别。
首先,合同有效通常是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真实意愿表达基础上,与法律法规相符合签订的合约;
其次,合同无效则大多指由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所签署,或者因其他法定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效力失效现象;
最后,关于合同可撤销这一类型,一般多源于签定时存在重大误解,或是受到其它法定特殊情况影响而引发的。《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