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止犯罪行为的惩处措施如下:
首先,对于尚未给社会带来损害后果的中止犯者,应给予免责处理;
其次,倘若中止行为已经产生了某种程度的损害结果,那么应对该类中止犯予以从轻发落。
在中止犯这一特定范畴内,所谓的"造成损害"事实上等同于构成另一种较轻犯罪的既遂形态。
因此,对于实际发生了损害的中止犯进行量刑的过程中,其所适用的刑罚标准不应超出轻罪的法定刑范围。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对于那些并未造成任何损害的中止犯者,理应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