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侵权法的规定,侵权损害的赔偿事项主要包括了对人身权益受损的赔偿与对财产权益受损的赔偿两大部分。
首先是对于人身权受到侵犯所实施的赔偿行为,即无端地伤害到他人身体的行为。
在这样的情况下,侵权方除了要掏出医疗费、陪护费以及施救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费等一系列因有效治疗及康复而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之外,同时还要补偿受害人因误工所减少的合法收益。
倘若不幸导致患者发生残疾的后果,侵权方更应作出赔偿,清偿其所需承担的残疾生活辅助具购置费以及残疾人法律赔偿金额。
同样的,如果受害者遭受了死亡这一恶性结果,那么侵权方亦需支付丧葬费以及相应的死亡赔偿款。
其次是针对财产侵害行为提出的赔偿,也就是直接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
在这种状况下,被害人的财产损失将依照损失发生当时的市场价格或是采取其他方式加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