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向法院
递交离婚诉状时,您需携带如下相关文件:
首先是夫妻双方的
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等);
其次是户口簿;
再次是
结婚证书;
然后是
民事起诉状;
最后则是
夫妻共有财产所有权证书、
债权债务证明以及能够证实婚姻关系已经破裂的相关
证据。
需要指出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夫妻中有一方希望结束婚姻关系,可先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
若未能达成协议,便可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在处理
离婚案件时,会对
当事人的感情状况进行调解,如经调解后发现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无法挽回,则应依法判决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