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律师服务费用的定价形式为市场调节价格。
具体的费用金额将由委托人和该名律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后决定。
关于为涉及法律诉讼案件的代理人提供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阐述。
(1)根据案件审理阶段的不同,律师费用会有所差异。
其中,以每起案件作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从每次3000至15000元不等;
如果是按照案件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则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的部分,按价款的10%收取,这部分最低费用为3000元;
假如案件标的额在1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包括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
若标的额在100万元到1亿元之间(包含1亿元),则收费比例降为4%;
当标的额超过1亿元时,收费比例仅为2%。
同时,对于案件所涉当事人争议的标的额之差额,将会按相应的比例累进计费;
(2)对于申请再审以及提起上诉的案件,律师服务费用将依照与初审审理阶段相同的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来收取。《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