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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子如果要离婚怎么进行分割

在婚后购置房产的归属问题上,我们应该根据如下所示的标准来进行判断和确定:
1.当夫妻中的某一方使用其个人财产买房屋并将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之际,此房屋便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
2.如果同样情况下,唯独不同处在于房屋所有权有夫妻二人名字的记载,那么这样的房屋应视为夫妻俩的共同财产;
3.夫妇二人在婚后共同使用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其所有权登记在哪一位的名下,它仍然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
4.倘若在结婚后有一方父母出钱购买房产,并且将其所有权清晰地记录在这位子女的名下,那么这就等同于他们对于自己孩子的一种赠与行为,而非共同财产;
5.在此基础之上,若另一方的父母也出资购买了房产,并将之登记在他们各自子女及其伴侣的名下,这种情形则很可能被视为这对夫妻的共同财产;
6.最后,假设在结婚之后,两方家长同时出资购买房产,如果全部资金都是由他们支付的,而且该房产只被记录在其中一方的名下,那么其产权应按照投资额的比例,按照划分持有,这种方式被称为“按份共有人”。
但若这房产被记录在两位家长儿女的名下,在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它应该被视作双方的共同共有,即所谓的“共同共有人”。《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最新修订: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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