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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子户主不签字可以拆吗

拆迁房子户主不签字可以拆吗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03 11:40:17 已帮助15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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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子户主不签字可以拆吗
(1)倘若无书面签署且未于法定时效内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则不得实施强拆行为,否则将构成非法强拆。
(2)仅以未行书面签署为由,但若在法定时效内未能启动法律程序或拒绝迁出,则征收方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合法的强拆需满足如下条件:
(1)于法定时效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未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若在法定时效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法律效应包括:
首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地方市、县级人民政府无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其次,人民法院亦无法强制执行
然而,实践中部分地方市、县级人民政府可能违规操作,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却无法依照法律规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并实施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须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若无补偿决定,任何机构均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实践中,可实施强制拆迁的主要情形有两种:
一是已签订补偿协议但仍未迁出者;
二是已做出补偿决定,但既未迁出也未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者。
(3)必须向被征收人提供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及周转房。
如未提供货币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及周转用房的具体位置与面积等相关资料,则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4)当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依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违背公平补偿原则,严重侵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无保障;
4、明显背离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正当程序;
6、越权行为;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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