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债务被定性为婚姻共同责任所附带之债务,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的合法配偶提出诉讼,而非向债务人的家庭成员发起诉讼。
然而,当此债务并非源于婚姻双方平日共同所负责任时,债务人均无权在法律框架之外起诉除其合法配偶以外的任何家庭成员,除非这些家庭成员在事件中承担了财政担保责任。
然而,倘若债务人不幸离世,其家庭成员继承了债务人的财产,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便有权利对继承了债务人财产的家庭成员提起诉讼,并要求他们在继承财产价值的范围之内偿还相应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