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确认和限制。
撤销权,作为一项设立于合同架构中的权益保障机制,其初衷在于维护或弥补在相关合同缔结过程中因重大误解、明显不公、欺诈、威胁或者乘人之危等不当情形而遭受损失的一方利益主体的权益。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这是撤销权得以有效行使的关键要素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客体的合法性问题并不仅仅局限于合同本身,还包括了涉及到的所有相关事项以及其所带来的影响后果。
3.在具体行使撤销权的过程中,需要采取合理适当的方式方法以确保其效力得到充分发挥并不会对另一方产生不良干扰或不良法律后果。
4.最后,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完成,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同时也避免出现因期限超过而导致撤销权失效的情况发生。《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