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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赔偿精神损失费

离婚怎么赔偿精神损失费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03 09:55:10 已帮助12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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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赔偿精神损失费
离婚诉讼中,受损一方可依法享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对“精神损失费”的提取便属于法律赋予其维权的途径之一。
此种制度旨在维护国内新型婚姻模式,确保离婚过程中未曾犯过错误的一方能够获得充分的保障,以及有效遏制诸如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及遗弃配偶等严重侵权行为
然而需注意,并非所有类型的离婚均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向存在明显过错的一方提出此类主张亦需符合特定法定条件。
具体而言,根据婚姻离异的实际细节,某些特定情境下的离婚确实有可能被允许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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