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首次违反停放规定的行为,交警有权给予“首次违法警告”的处理方式。
此举是为了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如果机动车驾驶员未能及时移驾离场或虽然在场却对此置之不理,不仅影响了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还可能导致道路拥堵,从而面临高达人民币20元至200元之间的罚款,更严重的话,此车将被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强制性停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