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危险物品肇事犯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行为人有违反爆炸物、易燃物、放射性物质、剧毒化学品和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相关管理规定之行为,进而在其生产、储存、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引发重大事故,并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了严重影响,导致严重后果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