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中,聘请律师的服务费用主要视乎该案件所涉及的财产状况而定。
若不牵涉到任何财产问题,则可按照计件方式进行收费,参考政府颁布的指导价格,无财产纷争的普通民事案件收取的费用范围应在六千元至十万元之间由双方协定。
然而,若涉及到财产问题,通常以按照标的金额的比率收费为主。
通常情况下,律师费用会经由委托人与律师共同商议后确认,但需受到政府制定的指导价格规范的制约。
所谓的按件收费方式:
①无财产争议案件:
对于普通的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如不涉及财产问题,应根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所需要投入的工作时长等多方面因素,在六千元至十万元之间通过双方协商来决定具体收费数额;
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导致的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若选择无财产争议的诉讼模式,代理费用不得低于两万元人民币;
②法律文书方面:
代理撰写、修订以及审查各类法律文件,根据法律文书的类别、繁简度以及所需要投入的工作时长等因素,每份文书的收费范围将在六百元至两千元之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③律师见证业务:
依照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的时长等综合因素,每次的费用应在两千元至一万元之间通过双方协商确定;
④代办公证手续:
若是律师团队代办各种公证事务,每次的费用应在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之间通过双方协商确定;
⑤律师函及其法律意见书:
应委托方要求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每次的收费应基于相关事务的难度、目标用途以及需要投入的工作时长等因素,其收费范围将在一千五百元至两万元之间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