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若有任何人对他人身体构成损害,那么其责任人必须承担以下责任:
支付受害者在康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花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及其他合理开销,同时也需要负担因伤病导致的部分工作收入损失。
如果受害人因此丧失了劳动力或活动能力,责任人还需承担相关辅具设备费用,并对被害者支付伤残赔偿金。
当受害人生命因此终结时,责任人同样须承担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