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是所涉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罚低至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时限为五年时间;
倘若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那么该种情况下的追诉时效则是十年;
至于法定最高刑为超过十年但未满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的罪犯,他们将面临的追诉时效时限为十五年。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乃至死刑者,他们将承受的追诉时效时限则达到了二十年之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