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诈骗类的案件,从报案起直至立案定论,原则上并不会超出一周的时间跨度。
而在处理此类事务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力和权限,对来自公众的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首等材料,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工作。
如确认存在可能构成犯罪的活动与事实,且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时,便会及时给予立案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