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公司合约这一方面,并不强制要求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签名。
当企业需要采取对外签订合同的行动时,便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是经过他特意授权的人才后有权对合同进行签署并且使其生效。
同样地,作为拥有完整独立身份地位的民事行为主体,公司既可以以自身的名义去签约,亦可将签字权授予给法定代表人,此时无论是谁签下了名字,都不会改变应有的责任与权益的划分,这些权益和责任仍然完全由公司全部负责承担。《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