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几种方法包括:
(1)货币补偿,根据房屋价值提供合理的补偿金;
(2)产权调换,以异地或原地新建的房屋与原有房屋对等兑换;
(3)结合型补偿,由您自行选择其中两种方法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整个拆迁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获得政府部门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制定详细的拆迁计划和方案;
5、设立专门用于支付拆迁费用的专用账户;
6、申请并获得拆迁许可证;
7、发布正式的拆迁公告;
8、启动拆迁冻结措施;
9、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相应的补偿款项;
11、最后是房屋的拆除工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