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在双方签署贷款协议时,约定的利息不应超出该签约之时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若以下情况发生,出借人可向借款人主张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收取相应利息,并且该请求将得到法院的支持:
双方达成的利息约定并未超出借贷合同订立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范围。
然而,如果约定的利息超出了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则其超出法律范围内的部分无法受到法律的庇护和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