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酒这一问题,实际上涉及到的是一种名为“借用合同纠纷”的法律领域。
借用合同,也被称为“使用借贷合同”,它是指在合同中,出借方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将其拥有的某项物品免费提供给借用方进行使用;
而借用方则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或者在使用该物品结束之后,将原物归还给出借方。
借用合同的主要特征在于其无偿性、互助性以及返还性的特性。
然而,由于借用合同的特殊性质,可能会出现诸如借用物未予返还、返还时间不确定等多种纠纷情况。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