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属于何种性质的清算公司,均须遵照下述严谨且完整的流程予以展开:
首先,需设立一个专业的清算小组以负责各项具体事宜;
其次,便是立即着手开始进行清算工作。
此清算小组自其正式组建成立的那一刻起,便拥有对该公司的全面掌控权,并可开展以下一系列重要的业务活动:
接手管理公司的全部财产、妥善处理公司尚未完成的所有业务事项、积极收取公司所欠的各类债权、认真清理公司所负的各种债务、合理分配公司剩余的所有财产、最后,注销公司的法人资格以及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三步,清算小组需要向所有债权人发出明确的通知,要求他们及时申报各自的债权;
第四步,清算小组在彻底清查公司财产、详细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之后,应当拟定出一份详尽的清算方案,并提交给股东大会进行深入讨论与审核,或者直接上报至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