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强制拆迁时,被拆迁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护自身权益,首当其冲可作出反应的便是拨打当地警方电话报警。
在此过程中,还需留心妥善收集各类涉嫌非法拆迁的证据材料,这将有助于我们深入追查并揭露这类问题。
接下来,您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全方位地了解征收方在实施有关流程操作过程中所存在的违法细节。
这样做不仅能够增加我们的谈判筹码,而且也能迅速把握住诉讼案件的主导地位。
请大家牢记这条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该条例揭示了房屋征收背后的行政行为实质,理应建立在对非国有财产公平补偿的基础之上,且须满足“公共利益”的需求并提供公正补偿。
在出台任何具体行动之前,国家必须明确证明这是出于履行公共利益所需,并且已经对土地使用权拥有者给出了适当的补偿。
在实际操作环节,法律规定的征收程序相当严谨,包括但不限于报批前公告流程、详细调查步骤、举行听证会、提交审批手续、制定完整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公示等一系列环节,这些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步骤。
一般而言,拆迁所导致的宅基地使用权消亡主要有两种情况。
其中之一即是在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得以消灭。
其二则为拆迁人通过申请司法强拆,遵循法定的司法程序来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