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信用卡欠款逾期数月仍未偿还,若银行方面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且在欠款当事人未能执行法院裁决的情况下,那么该名债务人将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如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且同时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应对其直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实施相应的信用惩戒措施:
(1)具备完全的履行债务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采取捏造事实、制造伪证、使用暴力手段或以威胁方式等恶劣行为恶意阻碍、抗拒执行工作的进行;
(3)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以及隐藏、转移财产等不法手段逃避执行工作的;
(4)未能遵守财产报告制度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